開發(fā)商故意引瞞房子抵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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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幫助201720人該解釋規(guī)定“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,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,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、解除的,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、賠償損失,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?!毕M者可以向法院起訴開發(fā)商返還自己已付的購房款、房款利息、裝修費用等,并可請求開發(fā)商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。 二、轉讓抵押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(一)抵押房允許轉讓,但抵押房轉讓附有一定條件 總的來說首先抵押財產是允許轉讓的,而非老觀念中轉讓抵押物無效。其次,抵押財產要實現(xiàn)轉讓附有一定條件,轉讓條件成就時才發(fā)生抵押財產所有權的變化。另外,關于抵押物轉讓的法律規(guī)定是針對行政管理性質的規(guī)定,而不是針對抵押物轉讓合同效力的強制性規(guī)定。根據房屋買賣協(xié)議,在受讓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前提下,轉讓方負有將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到受讓方名下的義務,含使轉讓房達到轉讓條件,包括解除房他項權利抵押(合同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)。可能因為轉讓方認為價格賣低了,想毀約,于是以抵押房不允許買賣或轉讓而主張商品房買賣協(xié)議無效。實際上,轉讓方是以自己不履行協(xié)議的違約事實,不使轉讓房達到轉讓條件,不進行過戶登記?! ?二)不符合轉讓條件的,房屋不得進行過戶登記 被轉讓房屋因為設置了抵押權而不能轉讓,應理解為房屋產權變動的結果條件,而不是原因條件,不符合轉讓條件的,房屋不得進行過戶登記,不發(fā)生物權轉移,但轉讓協(xié)議本身不應受到影響,協(xié)議仍然有效。這即是《物權法》第15條的規(guī)定:“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、變更、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,除法律另有規(guī)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,自合同成立時生效;未辦理物權登記的,不影響合同效力?!?原問題:《開發(fā)商故意隱瞞房屋抵押事實該怎么辦》回復于 2022-05-17 13:54:11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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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并不詳細,并且后續(xù)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,對咨詢結果不滿意。
2025-01-20 03:47:12
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-
態(tài)度很好,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,到現(xiàn)在也沒給予回答。唉!!無語了??
2025-01-17 20:49:42
來自用戶 @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-
不怎么專業(yè),問話方式不對,不怎么好溝通
2024-04-27 13:36:36
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