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好,因離婚,要起訴法院分割房產,如果是由法院去評估,是高于市場價還是低于市場價
房產糾紛福建 泉州2025-12-19 11:19
律師回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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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幫助201720人根據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〉若干問題的解釋(二)》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(xié)議時,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:1、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,應當準許;2、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,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,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;3、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,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,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。擴展資料:據統(tǒng)計,當前離婚糾紛中約70%的案件涉及房產分割,其中一半以上有按揭貸款?;橐龇ń忉專ㄈ嵤┮院?,男女雙方爭議最大的已不再是房屋系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,也不再是婚后共同還貸的增值問題,而是婚后購房使用了一方個人財產及其相應的增值問題。離婚案件處理不動產時簡單按出資比例分割,表面看比較公平,實際忽略了家庭倫理道德因素。形式上的公平,導致了實質上的不公平。尤其在高房價的當下,回歸倫理下的公平,在離婚案件分割財產時充分考慮家庭倫理道德因素,根據現有法律規(guī)定準確界定財產形態(tài)的“自然轉化”問題,才是婚姻法的精神所向。 原問題:《離婚分割房產是按照市場價格還是評估價格》回復于 2022-05-24 19:17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