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離婚分家產的問題,離婚前簽了一個書面協議,一方簽了真實姓名,另一方簽了曾用名,是否具有法律效力,且這份書面協議對其中一方大大不利,這一方是撫養(yǎng)未成年子女的一方,另一方不提供撫養(yǎng)費,請問這有法律效力嗎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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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并不詳細,并且后續(xù)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,對咨詢結果不滿意。
2025-01-20 03:47:12
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-
態(tài)度很好,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,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。唉?。o語了??
2025-01-17 20:49:42
來自用戶 @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-
不怎么專業(yè),問話方式不對,不怎么好溝通
2024-04-27 13:36:36
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