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涉嫌做偽證,目前我局依法傳喚到案,現(xiàn)告知于你,的意思是直接拘留了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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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幫助201720人傳喚是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于指定的時間、地點到案所采取的一種措施。根據(jù)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(guī)定“對于不需要逮捕、拘留的犯罪嫌疑人,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所、所在單位進行訊問,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,”傳喚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活動有計劃進行,及時處理案件,傳喚必須使用法定的訴訟文書--傳票。傳票應先期送達被傳喚人。受傳喚人應按傳喚要求準時到案。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到案的,要承擔法律規(guī)定的責任。經(jīng)依法傳喚而拒絕到案的,司法機關可根據(jù)偵查或審判活動的需要,依法采取拘傳的強制措施,強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。需要對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,也可以在拘傳后變更強制措施,執(zhí)行逮捕或進行拘留。同時,拒絕接受傳喚,也可作為對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認罪態(tài)度的一個表現(xiàn),在量刑時予以考慮。 原問題:《涉嫌刊事案公安傳喚到時認罪態(tài)度好是否可免于刑事拘留》回復于 2022-10-02 05:00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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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并不詳細,并且后續(xù)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,對咨詢結果不滿意。
2025-01-20 03:47:12
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-
態(tài)度很好,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,到現(xiàn)在也沒給予回答。唉??!無語了??
2025-01-17 20:49:42
來自用戶 @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-
不怎么專業(yè),問話方式不對,不怎么好溝通
2024-04-27 13:36:36
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